| 1. |
切勿告知他人帳號、密碼或委託他人代為選課。 |
| 2. |
限修人數科目,若未於預選時選上,則無法參加抽籤。 |
| 3. |
有分班別之科目(如A,B,C..),應依學號序刪除不選班別,否則系統將重覆計算總學分數,且重覆選修科目之成績將以零分登錄。 |
| 4. |
大學部體育為1、2、3年級必修,;通識應選28學分(二技除外)。 |
| 5. |
「選課抽籤」、「選課確認」請依公告時間進入學生資訊服務系統操作。 |
| 6. |
學生逾時未進行選課確認即視同放棄,以教務系統既有選課資料為準,嗣後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正(加選、退選)及停修,即使影響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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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. |
經教務會議決議,9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,學生辦理停修核准之科目,將於成績單上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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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8. |
選課相關規定、申請表請至北醫首頁→行政體系→教務處→課務組→學生資訊查閱。 |
| 9. |
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同學勿使用非法影印之教科書。 |